昨日,记者从市卫生计生委获悉,《河南省医疗机构双向转诊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于近日正式出台后,我市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广。这意味着,今后,患者在转诊过程中可享受到更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
按照《规范》,在双向转诊过程中,应坚持科学转诊、知情协商、优先诊疗、功能衔接的原则。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上述原则,要根据患者需要,本着安全、便捷、就近、就优的原则安排转诊,并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在转诊过程中,为患者简化手续并提供预留门诊号和住院床位等优先诊疗服务,实行检查结果互认,避免重复检查。
记者从我市多家医院了解到,目前,不少医院已为转诊患者开辟“绿色通道”,一些二级以上医院还与基层医疗机构合作,明确了转诊流程、技术支持、双方责任和义务,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这些情况适合转诊
需要转到上级医院的情况
●疾病诊治超出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病例
●临床急危重症,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诊断、处置的病例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需要转入专业防治机构诊治的病例
●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况
需要转到下级医院的情况
●常见病、多发病,基层医疗机构有能力诊治的病例
●急性病恢复期、术后恢复期、危重症稳定期,仅需康复治疗、定期复诊随访或长期管理的病例
●恶性肿瘤晚期仅需保守、支持、姑息治疗的病例
●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老年护理病例
●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况
不宜转诊的情况
●急危重症患者,但病情不适宜转诊的病例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需要专业防治机构诊治的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