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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高新区160套公租房开始公开配租
洛阳新闻 - 2016-11-15 19:53:46

昨日,记者从高新区住房保障部门了解到,位于高新区武汉南路与孙石路交叉口东北角的东方红·汇景城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即将交付使用,首批160套公租房开始公开配租。承租市民在通过申请后,预计年底前可入住。

  高新区住房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说,东方红·汇景城小区共有公租房484套,本次首批公开实物配租的是2号楼的160套住房。

  该公租房项目情况

  ●目前,该小区天然气、暖气安装到户,室内完成简装,卫浴、洁具设施也都齐备

  ●此次配租的户型为43.8平方米的一室一卫,56.51平方米的一室一厅或两室一厅

  ●该小区基准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8元,一楼和顶楼住房的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再下调0.4元,为每月每平方米7.6元

  ●小区物业管理由专业的物业公司管理,物业费的收取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租金缴纳方面,目前每半年交一次,每年的租金分两次交清

  ●小区实行统一供热,配租家庭按相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缴纳取暖费,不愿使用暖气的家庭按规定缴纳过热费

  在此次配租中,租赁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在合同到期后仍需要租赁的,承租人需要提前3个月申请续租,高新区住房保障部门将重新对承租人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续租。

  此外,原则上1人户保障家庭只能选择一居室小户型房源,申请者需根据实际需求申请配租,如选房后再放弃配租的,3年内不予保障。我市公租房实行动态化管理,只租不售,当保障家庭不符合保障条件时,应按规定腾退住房。承租的保障房不允许转租、转借、空置。

  高新区住房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有申请意愿的家庭,可到位于高新区滨河北路与侯天路交叉口北20米的高新区城市监察管理局(房管所)咨询报名,咨询电话为:64332520。

  相关链接

  哪些人可以申请?

  我市城市区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人群分为三类:

  ●城市无住房家庭(含持城市区居住证人员):本市居民户口(或持城市区居住证),在本市中心城区无住房。

  ●新就业人员:本市居民户口,具有中职、中专(含普通高中)以上学历,毕业不满5年,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本市中心城区无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已缴纳社会保险,已与用工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在本市中心城区无住房。

  哪些人可优先保障?

  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享有优先保障的政策福利,有关家庭须提交以下资料申请优先保障:残疾人须提交残疾证;因病申请优先保障的须填写因重大疾病申请公租房优先配租申请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交证明材料;如有符合《河南省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实施办法》(豫民文〔2014〕248号)的优抚对象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保障人中有70岁以上老人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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