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等四部门于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从11月1日起,全省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车、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排放标准。达不到标准的新车,不能在市场上销售,更无法上牌。
《公告》还要求,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新产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新产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省环保厅将会同省工信委、省工商局等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新生产、销售不符合排放标准车辆的单位,严格依法处罚。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相较“国四”,“国五”标准汽油车的氮氧化物含量下降幅度达到25%;柴油车氮氧化物含量下降28%,非甲烷碳氢含量下降23%,颗粒物浓度下降82%。
昨日,记者随机走访了我市的几家4S店,发现在售的大部分车已经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市交警部门提醒,如果市民已买的车排放标准是“国四”(含)以下的,请抓紧时间在11月1日前上牌。